关于选聘院级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查看次数:
各系部、处室及全体教师:
为加强我院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学院教学督导体系,根据唐职院字【2017】14号文件《16877太阳集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试行)》,将面向全体专兼职教师选聘院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关心学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品德修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二)教育思想观念先进,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熟悉高职院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
(三)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管理干部。
二、申请流程
(一)应聘教学督导的老师须自愿申请,并填写《16877太阳集团教学督导申请表》。
(二)部门进行择优推荐,原则上一个系部推荐专兼职教学督导员一名。
(三)请各系部、处室汇总教学督导申请表,于2017年4月15日前统一交到质量督导办公室(行政楼115)张烨老师处,联系电话:0315—8738032。
特此通知。
附件:院级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16877太阳集团质量督导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