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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7太阳集团信息公开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9-11-26  查看次数: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公众依法获取16877太阳集团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学院信息公开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是指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详见《16877太阳集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学院校园网外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http:/)。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在校内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在校内网公开。
2、根据需要通过编印院报院刊、手册、宣传资料等文本形式公开。
3、学院还将采用开设公示栏、广播、会议、印发文件等辅助方式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程序
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1、依据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需公开的各项信息资料,形成目录和具体内容两个文档。材料准备完毕,送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把关。
2、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格式(页边距默认;行间距1.5倍;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副标题楷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三号;正文标题黑体、三号)将目录和具体内容两个文档的电子版报送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306楼525室
电话:0315-2368883
邮箱:tzyxxgk@163.com
3、学院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格式审核、存档,报请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完毕后将需公开的信息资料交党委宣传部。
4、党委宣传部会同现代教育中心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根据需要同时采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
5、各部门本次提交信息公开资料采取集中提交的方式。此后需公开的信息,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随时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由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306楼52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15—2368883
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由各部门自行受理。
(三)申请公开程序
向学院提出申请的,需填写《16877太阳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也可以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四)申请处理
1、学院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学院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出具《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不存在,出具《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3、学院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给予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监督和投诉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依法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投诉。
投诉电话:0315—2368675
地址:16877太阳集团南湖校区306楼527室。
 
 
2019年11月25日
 
 
 
 
16877太阳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承诺
申请人提供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是否受理
 
说明: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的申请行为。
2、“经办人”和“是否受理”项由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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