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12-26  查看次数:

 

16877太阳集团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内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唐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含外籍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含外籍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建筑物倒塌、火灾、拥挤踩踏、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4)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地震、冰雹、雪、沙尘暴,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等。
(5)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事件
上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全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做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防范为主。学院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加强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各部门分级负责、归属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当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各部门要在学院统一指挥下,形成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力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工作的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由办公室、保卫部、工会、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机关党委、监察审计处、外宣办、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图书馆、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现代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书记、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内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和保卫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23设立应急值班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3 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行政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直接报学院主要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开展工作;发生Ⅰ级事件,应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各部门应及时续报。
3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相关人员及部门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领导需要了解的与事件相关的其他情况。
33预防预警要求
331 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下,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3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知识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能力和实践能力。
333 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工作,保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4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报告,并按主要领导的指示积极开展工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信息发布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有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传言。
4 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到一天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院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办公室安排好应急车辆。
43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应将应急资金纳入预算,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有特殊情况资金不足时,应及时报学院主要领导。
44人员保障
学院各部门应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特别是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及医护人员须全部到位。必要时请示上级机关来协调。
5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5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集会、游行、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512重大事件(Ⅱ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51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514一般事件(Ⅳ):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和行为,校园内和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有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52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事态扩大、依靠学校的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Ⅰ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依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用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行为。要发挥党员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骨干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采取了坚决制止措施,学校积极配合,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进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5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时深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机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院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处和各系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状态时,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启动工作预案并投入工作。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的加以处置,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通过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向职工或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人员进行分离、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55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特别是保卫部门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置,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予以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时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相关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协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6 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处置的后期工作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员工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院内正常秩序。
56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的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56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或家长进行慰问。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确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563对因学院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改制中人员安置问题。
564事件结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认真总结,反思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Ⅳ级。
6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6应急处置措施
6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消防119报警。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及时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2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当学院发生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时,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汇报,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若有人员受伤或被困,迅速组织校医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62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在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有关领导报告。有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工作;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保持相关人员的情绪稳定。
624 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发生爆炸事故后,迅速报学院领导,保卫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学院医务人员抢救伤病员,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保卫部门在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发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排险及调查工作。
62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周边相关部门或个人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对学院造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院领导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应立即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按上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实施,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626 校园及周边交通或治安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及周边发生交通事故或治安事故,遇有师生伤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或交警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说明事故情况,和家属或家长一道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27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各部门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做好专项活动应急预案,经保卫等部门同意后落实好安全保卫措施方可进行,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报告院领导,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量避免继发性灾害。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救治伤员,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联系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628 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各部门在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行动前安全教育要到位。完善通讯体系,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数。检查要及时到位,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629 学院所属实习厂(车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院所属的实习厂(车间)根据各自生产具体情况制定本厂(车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并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62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
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3 善后与恢复
631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结束,工作重点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相关部门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①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②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③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④总结经验教训。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32事件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结合学院实际,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Ⅳ级。
7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①学院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②学院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③学院发生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②学院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发生传染性非碘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⑥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校外的。
⑦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⑧发生在学院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71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院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④学院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⑤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发生在学院内,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⑥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10-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下。
⑦发生在学院内,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71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②学院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一次中毒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④发生在学院内,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性公共卫生事件。
715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716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部门应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72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721信息报告
当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学院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22信息发布
根据《16877太阳集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学院领导小组决定,学院办公室组织发布,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73应急处置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向院领导汇报,学院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可疑的中毒物品。由保卫部门封锁现场,对中毒物品取样化验,对有传染性的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对责任人进行有效控制。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或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做好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治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亲密接触者实施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院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决定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派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及时部署未发生事件的学院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学院内蔓延。
(9)根据事件性质,应急处置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协调、指挥事件的处理工作。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74善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学院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2)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全力以赴、各司其职,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暂时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打扫消毒后方可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时,其水源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4)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8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
811Ⅰ级事件: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812Ⅱ级事件:学院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813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82应急处置措施
821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1)根据上级的统一布置,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上级的指示,结合学院实际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保护工作。
(5)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做好稳定工作,防止谣传、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82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学院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按上级指示组织好应急工作。
(2)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成立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各部门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
(4)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物资供应、资金准备、次生及衍生灾害预防、损失评估、接受外援、宣传报道等工作。
83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家长进行慰问,并帮助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事宜。
(2)及时查明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导致事故发生,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   附则
91本预案是16877太阳集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应工作的文件,各部门(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单位)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
9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94本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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