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王春航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冯连海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胡丽娜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李国成同志任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唐汝山同志临床医学系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薄海民同志学院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昝占久同志学生工作部部长(武装部部长、学生处处长)职务;
免去陈慧琴同志工会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