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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7太阳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7-15  查看次数:
16877太阳集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实施办法
2015713经第三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建设一支适应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考评过程,强化推荐工作的政策导向,建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推荐机制,充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和工作业绩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河北省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1】45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号)、《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范围:在我院工作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岗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仅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和系党总支副书记。
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2.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4.规定任职年限内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5.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副院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监察审计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负责申报推荐考核中的具体工作。
三、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
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河北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自愿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统一报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同时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承诺书,并准备申报的原始证件和材料。
2.资格审查
依据河北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申请晋升(转评)人员提供的原始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四部分: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论著条件。
破格申报人员按破格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申报。
3.量化赋分
根据《16877太阳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标准》(附件1),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上交的原始材料进行赋分。赋分结束后,不再对个人另行提交的材料进行赋分,其材料可在最后组卷时装订入卷。
量化赋分结果公布期为一天。有疑议者,在公布期内及时向考核小组反映。超过公布期,不再受理任何赋分争议。公布期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原始材料,对提出疑议属实的进行更正。
4.群众评议
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群众评议(票样见附件4),参加群众评议的人数不得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申报学生思想政治专业进行群众评议时,评议人员中要有学生代表,学生代表数应与参与评议的教职工数相同。学生代表要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由本系部随机抽取)。部门不足7人时,可将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合并,被评议人应回避。评议结束后,由部门将评议结果及原始赋分票一同报人事处。
5.述职答辩
学院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专家库,每年根据情况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述职答辩评委会。
申报人在述职答辩会上进行个人述职和答辩,述职时间不超过三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两分钟。述职内容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评委依据申报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或提交的论文,随机提问。根据其述职和答辩情况,当场赋分。
6.汇总排序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原始材料量化分、群众评议分和述职答辩分进行汇总统计,综合排序。
7.确定人选
学院党委会依据申报推荐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排序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8.公示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将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学院党委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个人报卷的原始材料等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9.组卷上报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将根据市职改办组卷要求,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组卷培训。申报人按要求整理好报卷材料,统一交人事处审核。组卷厚度不超过3cm,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装订入卷。
四、量化考核内容及权重
详见16877太阳集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标准(附件1)
五、有关说明
1.量化考核内容中业务技术工作实绩一项的量化赋分标准,适用申报教师系列不同层级职称的人员。申报非教师系列不同层级职称的人员该项得分,取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该层级的平均分。
2.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教学奖励、教研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荣誉称号等材料应界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本专业范围内。
3.赋分标准中各项考核项目均凭原件赋分,对于不易界定是否属于赋分范围内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术委员会认定。
4.赋分标准中除课时量提供近三年的以外,其它赋分材料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但不包括学院实质整合(2004年8月)前由各校颁发的材料。
5.教师因工作需要参加专业实践,期间的课时量按基本课时量计算。
6.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仅限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创新教育、党课、团课、班会、组织社会实践等班集体活动。纳入学院课堂教学计划的课程由教务处审核,院系两级党课由组织部审核,院系两级团课由团委审核,各系自行安排的课程以及班会、组织社会实践等班集体活动由各系负责审核。以上课程由组织部、团委、教务处、各系分别负责折算成标准课时,党委学工部负责汇总赋分。
7.申报人提交的论著、教材,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所编字数证明,否则按无法计算字数处理。标明字数的独著作品,可不开字数证明。
8.申报人必须真实、客观、准确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一栏,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在填写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一栏时,应由教务处核准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9.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在公示期内,如果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反映。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于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认真核实并予以答复。
10.严禁任何形式的造假行为,对申报人提供假论文、假成果、假证件等假申报材料的,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11.述职答辩评委要坚持回避制度,遇到评委亲属参评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六、本办法由16877太阳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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