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口腔系
关于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20 查看次数: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学院《关于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管理规定(修订稿)》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口腔系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形式与要求
(一)毕业(顶岗)实习是深化口腔系“双向介入,产学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环节。通过毕业(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与能力和义齿加工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校企合作、共同育人。
(二)毕业(顶岗)实习由口腔系统一集中安排。
(三)口腔医学专业实习形式为跟岗实习,实习时间为10个月;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顶岗)实习为顶岗实习,实习时间为10个月。在毕业(顶岗)实习结束时,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详见实习手册)并按照《16877太阳集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唐职院教字〔2006〕20号),完成一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二、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口腔系成立由系主任、分管副主任、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毕业(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系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联系毕业(顶岗)实习单位,做好毕业(顶岗)实习前动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毕业(顶岗)实习的信息反馈及工作总结。
三、学生进入毕业(顶岗)实习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
(三)已取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
四、口腔系、实习单位及班主任、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一)口腔系职责
1.口腔系建立健全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科学设计毕业(顶岗)实习任务书,加强实习工作监督检查,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并认真进行考核。
2.在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前,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共同制定详细的毕业(顶岗)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等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毕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毕业(顶岗)实习任务书、毕业(顶岗)实习指导书等有关教学资料发给学生,使学生明确毕业(顶岗)实习目的、要求、时间安排和实习进程。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习岗位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毕业(顶岗)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请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3.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到企业与企业指导教师、毕业(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毕业(顶岗)实习中发生的问题;要与实习单位协商,允许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业及参加各种职业证书的考试,支持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双选会。
(二)实习单位职责
1.实习单位为毕业(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对有风险的岗位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实习,确属需要的应由实习单位、口腔系、学生本人签订实习风险协议,且要求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2.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3.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的依据,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各系部负责收回《毕业(顶岗)实习手册》。
(三)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签到、请假、实习地点的变更等。
2.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协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在工学云实习平台上定期批阅学生的周记和月记,每月至少一次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并及时向毕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最多不超过20人。
2.随时指导学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按照毕业(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指导学生完成各项训练项目,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3.在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在学生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做好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五、实习纪律
(一)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毕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毕业(顶岗)实习大纲和毕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的规定进行实习。
(二)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毕业(顶岗)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进入与顶岗实习无关的部门。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毕业(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没有寒暑假,按实习单位规定出勤,一般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况时应持有个人申请和有关证明。请假3天以内由实习单位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口腔系备案;3~7天由口腔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7天以上由教务处批准并报主管院长;因病请假应持有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病事假均应及时报告实习所在单位。凡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者按《16877太阳集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二)成绩考核评定
1.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按百分计。
2.毕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1) 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时的表现,其中包含考勤、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工作认真负责等,占实习成绩的40%;
(2)毕业(顶岗)实习任务完成情况、技能操作水平、实习心得和顶岗实习报告的书写等,占实习成绩的60%。
3.每项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总结实习情况并写出个人心得体会,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鉴定;毕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毕业(顶岗)实习评定书送到实习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然后交到学生所在系。
4.毕业(顶岗)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由各系将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按规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