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查看次数:
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孵化储备,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我省职业教育由“跟跑”向“领跑”转变,按照《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技能型人才强省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立项应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围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一体两翼五重点),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2 + 2 + 2”“提前就业班”等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金专、金课、金教材、金师、金地“五金新基建”等新方向,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研究。鼓励各有关单位参考《2024年度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积极申报立项,《指南》中所列的条目仅为参考选题方向和范围,一般不宜直接作为项目名称。申报人应在此基础上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具体项目的设计应注重聚焦现实问题、力求落实。
二、申报要求
(一)教改立项鼓励开放联合研究,支持跨院校、跨领域、跨学段联合申报,以及行业企业与院校联合申报并深度开展项目,鼓励吸收优秀行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二)教改立项鼓励团队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具备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理念,有丰富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单一项目申报人不得超过5人(不含主持人),联合申报项目,每单位至少应有一名申报人,每增加1个单位,项目申报人可增加1人且项目申报总数不得超过8人(不含主持入)。
(四)课题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申报其他厅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项目的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五)本次教改立项不提供财政经费支持。
三、申报指标
可申报15项。
四、立项程序
教改立项采取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方式。省教育厅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申报书(活页)》(见附件4)、《2024年度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申报书》以“申报书_16877太阳集团_主持人题目”命名、《活页》以“活页_16877太阳集团_主持人_题目”命名、《汇总表》以汇总表_16877太阳集团命名);纸质版各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11份,汇总表一份。
(二)报送时间。请各申报单位在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集中报送于南湖校区306楼B408,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李淑艳 2368753
附件: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
附件: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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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