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查看次数:
各系部:
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建设的载体,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过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也是学校组织教学、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依据。结合各专业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学院决定启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与基本依据
1.本次编制的范围为2020级计划招生的所有三年制专科专业及方向(含新增专业及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
2.本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依据的总原则和具体要求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二、编制具体意见
1.加强“课程思政”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专业建设须嵌入思政育人体系,坚持“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有机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匠精神培育、职业素养养成等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
2.突出诊断和改进工作。理性分析2018~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强化专业和课程建设的自我诊改、修复和提升。
3.完善课程信息化建设。依托“职教云”、“智慧职教MOOC”等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提升课程信息化建设水平。
4.突出专业集群和专业群建设。根据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医疗康养专业集群、新商科专业集群、现代农业专业集群3个特色专业集群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群、先进装备制造专业群建设,重点打造高水平专业群——口腔医学专业群及智慧财经骨干专业群,以此带动学校专业群整体水平的提升,打造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
5.探索试点专业1+X证书制度的深入。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推广试点专业工作成果,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6.注重学生劳动素养的培塑。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结合实习实训强化劳动教育,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各专业其他课程结合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在暑假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每周1学分,考查,纳入“素质拓展”模块,替换暑期的“第二课堂活动”。
7.加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各专业应积极引入行业和企业的软硬件资源,打通校内校外,协同育人,共建实践教学项目和特色课程,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应占总课时一半以上;积极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8.推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各系选择强势对口专业,主动寻求实力雄厚的行业企业,通过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岗位技能标准、岗位培训计划、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等,联手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
三、编制具体要求
(一)教学学期安排与学时、学分安排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定位,采用学年两学期制人才培养模式。每学期教育教学周数原则上按19周安排,第19周为期末考试周,三年制总教学周为112周(第一学期为17周)。
2.新生第一学期军训2周。
3.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在体育课课外学时进行。
4. 各专业的课内教学总学时一般以1600~2200学时为宜。经教育厅备案,采用“2+1”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课内总学时控制在1600~1800学时,采用“2.5+0.5”模式的专业课内总学时不得超过2200学时。在第一学年课堂教学周学时不超过28学时,第二、三学年原则上不超过24学时,均含专业限选课,不含公共选修课。
5.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为160分左右。课程学分计算:一般理论为主的课程、理论和实践融合的课程,每16-18学时的课内学时计1学分;根据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重要程度可适当加权,但重点课程不超过5门,权重系数增加值不超过0.5,对加权的课程需专门注明。集中安排的实践课程,每周计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
6. 实践教学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原则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课时比例应达到1:1。
(二)公共基础课教学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
1.公共必修课
全校三年制高职教育各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统一安排开课。
开设军事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体育、信息技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素质培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劳动教育课等公共必修课。
2.公共选修课程
主要为拓展学生素质与能力、增长知识与才干、彰显个性与特长、提高文化艺术修养等目的而开设的课程。课程方向主要集中在文学与艺术、历史与文化、世界观和方法论、健康与安全、创新与创业、中共党史、绿色环保、社会责任、管理、素质拓展、人工智能等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方面,例如《创业实务》、《大学生心理健康》等。公共选修课由学院统一开设,理工科专业增加人文社科类课程比例,文科专业要加强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公共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每门32学时,记2学分)。
(三)专业(技能)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2.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主要为拓宽、深化专业知识,增强适应性类课程。专业选修课分限选课和任选课,专业选修课由各系自定。宽口径的专业可针对本专业不同的职业岗位(群),开设几个不同方向的专业课程组(专业模块)的限选课以供学生选择。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3.保证实践教学学时
(1)实践教学在专业教学总学时比例不低于50%。这一比例通过两个30%来实现,一是在整个教学环节周数分配上,要求各种实践专用周(实训、设计、顶岗实习、技能考证等)占总教学周的30%以上;二是保证课内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30%以上。实训周达不到30%的专业,必须提高课内实践的比例。改革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做合一”等教学模式,从整体上保证实践学时比例不低于50%。
(2)三年制“2+1”模式各专业实训总周数不少于30周,“2.5+0.5”模式各专业实训总周数不少于16周。特别要强调实习实训的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
4.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
学生参加国家、省、市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优胜名次的队员,按《16877太阳集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转换与认定管理办法》申请学分转换。
(四)综合实践和素质拓展
综合实践和素质拓展内容应围绕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展开,可参考以下内容:
1.综合实践
(1)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安排2周,共120学时,其中安全教育8学时,此项2学分;毕业班毕业教育1周,此项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此项4学分。
(2)各专业在企业等社会单位顶岗实习至少为1学期,视具体情况定。
2.素质拓展
(1)假期教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寒暑假进行网上在线学习相关课程。学习一门课程计1学分。此项4学分。
(2)第二课堂包括讲座、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文体艺术活动、劳动周等,由学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共同负责选择活动内容、方式,并进行认证,此项4学分。
(3)必读书目根据各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发展需要,由各系进行选择,此项2学分。
(4)素质拓展学分不能低于10学分。各系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拓展活动,培养学生的职业关键能力,并规定相应的学分。各系要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制定整体素质拓展方案,也可分学年制定。
(五)毕业标准
学生毕业条件为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获取规定学分;通过各专业规定的技能考核。
教务处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