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77太阳集团
关于实施学生“双证书”制度的意见
关于实施学生“双证书”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8 查看次数:
唐职院字〔2007〕60号
16877太阳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 “毕业生获‘双证书’率必须达到90%以上”的要求,认真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着力培养为唐山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从2007级起在我院实施“双证书”制度。实施“双证书”制后,学生除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外,应取得至少一门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
实施“双证书”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重要措施,认真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进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训练内容和方法,对于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院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地处唐山市,企业多,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方便。各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院情,以为社会负责、为学生家庭负责、为学生成长成材与就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努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全院师生必须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实施“双证书”制度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就业工作的中心环节抓紧抓好。
二、分工协作,认真落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教务处、培训处及各系部要分工协作,明确职责,以90%以上的初、中级取证率,10%以上的高级取证率作为目标,把实施“双证书”制度工作具体落到实处。
1、培训处主要负责:⑴根据学院 “双证书”制度和人才培养计划,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目标及相应的工作计划,突出各年级各专业鉴定工作重点;⑵审定各系报送的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⑶制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与鉴定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⑷科学安排各工种(项目)鉴定,做好各项鉴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统计工作,及时将鉴定情况反馈给各系,及时将职业资格证书交给各系,由各系分发;⑸组织建设我院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⑹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尤其是高级考评员队伍建设;⑺推进以实验员和设备投入、维护为重点的考点建设;⑻加强理论研讨和督促反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⑼立足院内,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⑽每年向入学新生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宣传手册。
2、教务处主要负责:⑴制定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方案和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⑵审核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覆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内容;⑶审核各系实施“以证代考”制度以及资格证书考试内容融入课程的措施;⑷审核各系关于职业技能成绩与专业课程成绩的关系及处理办法;⑸审核选用与职业资格证书配套的劳动部门或行业组织主编的教材。
3、各系主要负责:⑴制定本系“双证书”制度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对本系各专业对应职业或岗位群的调查研究,拟定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并报培训处审定,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种类应不少于1个;⑶根据审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组织专业教研室和专业教师研究相关工种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和教材,将职业技能鉴定内容融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落实于教学中,将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技能操作训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促进教学质量、鉴定质量同步提高;⑷理顺鉴定成绩与专业课程成绩的关系,提出处理办法,并报教务处审核;⑸围绕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加大实验员队伍和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力度,⑹做好本系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日常组织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教务处、培训处和各系都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各系要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日常工作,要把“双证书”制度落实到专业教研室与相关教师。
2、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使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务处要组织各系认真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3、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教务处、培训处、学生处、各系要积极引导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特点和择业方向,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从学生入学初期抓起,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通过专家报告会、学生现身说法、黑板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尽早、充分地认识到职业资格证书对就业的帮助,明确需掌握的技能,需考的工种(项目)。培训处要针对各系学生考证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指导信息及相关材料,以便开展职业指导。同时要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新政策、新制度、新措施,及时传递新开考的工种(项目)信息,供学院有关部门、系、学生选择。
4、学院要求每位学生在毕业前至少取得一种专业性强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取得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先等方面可给予加分,取得高等级技能证书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
5、学院支持培训处和各系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建立考点有助于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有助于学生的实训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有助于学院知名度的提高。
6、学院鼓励各系独立或参与职业工种的开发。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工种的标准及其资源会随之变化,为教师参与职业工种开发和工种标准制定提供了机会。对独立或参与职业工种开发的系和教师,学院将给予一定的资助。
7、建立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学院每年评选出若干在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