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和修订学院《章程》,组织拟订全院性规章制度;统筹学院规章制度建设,负责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对学院办学、管理等重大决策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
2.负责起草学院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要点、总结、计划和决议等文稿;起草、印发以学院党委或学院名义发布的布告、通知等各类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学院综合性工作、全院性重大活动和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和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4.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协调安排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日程。
5.负责公文和信函管理工作,拟办学院、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拟办学院与校外单位之间的来往公文。
6.负责全院综合档案管理。
7.负责对外联络以及因公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等工作。
8.负责全院信息管理工作,包括编撰院史、院志、学院大事记,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报送工作简报及有关信息。
9.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启用,管理和使用学院党政公章,审核开具对外介绍信。
10.负责学院机要与保密工作和电信管理工作。
11.负责安排、管理学院行政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12.负责学院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13负责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的管理和调配。
14.统筹全院报刊的征订和分发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规划、计划。
16.统筹全院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17.负责调解学院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负责聘用和联系学院法律顾问并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18.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和教职工出国(境)审批服务等外事工作。
19.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