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灭火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查看次数:
各部门:
根据学院消防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将开展全校室内灭火器的检查、换粉、维修工作。为保证南湖校区、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室内灭火器得到全面维修保养,请各部门即日起检查统计存放在室内(或实训室)的灭火器,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请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督办,我处将组织人员统一收取检查维修。感谢大家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各使用部门,务必于9月22日下班前,对本管辖区域的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一个不漏,并按要求将服役状况进行记录、登统、造册,将检查情况上报安全工作处。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9月23日前各部门将本区域需要充装、更新的灭火器,归置一处存放,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回收、充装,统一发放、登记。
二、相关要求:
(一)灭火器常规服役年限为10年,满十年报废;原装粉有效期5年;填充粉原则上自新瓶第5年起,每1年重新换粉一次。
(二)数量配置标准: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电气设备间、机房实验室,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三)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灭火器材进行核查后,登统《2022年消防灭火器检查登记表》,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送至安全工作处306#C101室。
电子版发送tzybwc2011@163.com,联系人:裴劲松,联系电话:2368852,13373257555。
(四)各校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处置。
(五)请在登记表“备注”中注明是否需要配备灭火器箱,如需要配备请注明需要配备的灭火器箱的数量,原则上一个灭火器箱可以放两个灭火器。
安全工作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