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灭火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查看次数:
各相关部门:
韩城校区灭火器服务已过期,南湖校区灭火器第二批将马上更换,请各相关部门给于配合。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韩城校区使用部门,务于7月3日下午,对本管辖区域的灭火器进行记录、登统、造册。由安全工作处安排人员配合供应商进行充装、更换。韩城校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处置。
(二)南湖校区公共区域灭火器箱、消防栓等,于7月2日下午,由安全工作处配合供应商将本区域需要充装、更新的记录、登统、造册。
二、相关要求:
(一)灭火器常规服役年限为10年,满十年报废;原装粉有效期5年;填充粉原则上自新瓶第5年起,每1年重新换粉一次。
(二)数量配置标准: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电气设备间、机房实验室,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安全工作处
2018年7月2日